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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牢抓住我校承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重要契机,把大赛作为展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支撑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早培育,早孵化,早备赛,现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重点培育项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赛道遴选
(一)项目类型
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 型。以上各类项目均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组别与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A 组)、初创组(B 组)、成长组(C 组)、师生共创组(D 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A 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B 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 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 的毕业生(2017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 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C 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9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D 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 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 5 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 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 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 年之后毕业 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岗、在职教师(2022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遴选
(一)参赛项目类型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E 组)、商业组(F 组)。
1.公益组(E 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 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 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F 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 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重点项目要求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点培育项目科技创新类的学生团队成员累积多年基础,需能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项目相关论文合计不少于 3 篇,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专利总计不少于 6 项,项目指导老师需能全程投入参与指导,并配置创新创业业务专项负责人。学校将统一进行项目指导,辅导提升项目质量。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 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 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 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 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建议跨二级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申报时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8 人。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推进步骤
1.组织参赛。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 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鼓励学生跨学院组建团队,提升团队综合竞争力,特别发动组织校友企业参赛。要同等重视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工作开展。
2.加强保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措施办法。除了对获奖团队和指导老师的奖励外,对国赛、省赛获得奖项的参赛学生,给与课外实践学分认可,并在评优评先给与倾斜。指导老师根据实际,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给与倾斜,相关政策制度见附件。
3.项目汇总。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需做好重点培育项目遴选报备工作,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将申报表(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联系人:张颖君,电话 13556623093,短号:733182。
附件: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学院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学生获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6《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