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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创业项目库建设,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全省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推介,主要事项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应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广东省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的要求。
(二)项目以适合广东省精准创业扶贫群体和大学生群体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的特色项目为主(农产品电商业、农产品加工业、家庭服务业、商业服务业等)。
(三)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开发价值,见效快,风险小,易操作和收益稳,项目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四)项目是指已在广东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并规范经营1年以上。
(五)项目没有享受过政府征集创业项目补贴。
二、征集项目方式:
采用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并进行资料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
三、征集项目程序:
(一)项目申请。创业项目持有人须将《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表》,本人的身份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以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定证明材料装订成A4规格的资料册(一式二份),于2016年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楼二楼;电话:22203620)。
(二)项目审核。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征集项目要求的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广东省创业项目征集汇总表》报送省职业训练局。
(三)项目评审。省职业训练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可行性,投资和经济效益性,带动就业情况等。
四、征集奖励
通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的创业项目,省里将按规定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5000元/项财政补贴(税前),并无偿对入库的创业项目进行推介。
五、报送要求
(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于2016年9月14日前,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汇总并报送到省职业训练局。
(二)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企业或国家秘密,上报资料须统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附件下载: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