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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文件
莞工学〔2019〕8 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标准做好参加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把大赛作为展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遴选培育孵化重点项目,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现定于 2019 年 4 月 至 7 月举办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
以赛促建,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遴选培育孵化一批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重点项目。把大赛作为展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持续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努力培养知行合一的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青年师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着力培养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高等教育新路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服务“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紧密结合,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结合“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加强创新创业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时间
2019 年 4 月至 7 月
四、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由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团委,校友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学生社区知行学院,大学科技园等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的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五、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均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组别与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A组)、初创组(B组)、成长组(C组)、师生 共创组(D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A 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 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B 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C 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D 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 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岗、在职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学校将结合“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师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贡献热血青春力量。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E 组)、商业组(F 组)。
1.公益组(E 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F 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八、国际赛道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共享,进一步扩大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各二级学院应结合院内中外合作项目,鼓励、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项目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G 组)、社会企业 组(H 组)、命题组(I 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G 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H 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I 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命题组由国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国赛组委会共同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 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二)参赛报名
1.报名步骤。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学院、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 3-6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 )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
2.报名材料。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 PPT(PDF 版),另外还可提交商业计划书(PDF 版)或 1 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九、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 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6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十、推进步骤
(一)二级学院初赛(4 月 15 日—5 月 15 日)
1.组织参赛。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鼓励学生跨学院组建团队,提升团队综合竞争力,培育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重点项目,特别依靠校友力量,组织促进校友企业参赛。要同等重视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工作开展。要结合院内中外合作项目,鼓励、推荐本校外 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
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 www.gradjob.com.cn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 5 月 15 日(星期三)。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人数不低于本院在校生总人数的 10%。
2.项目汇总。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需做好参赛报名情况、参赛作品申报表及商业计划书等汇总工作,严格把关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 2)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并于 5 月 12 日前将学院 《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 3)以及每个项目报名成功的页面截图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
特别说明:①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的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件作品;②每个项目的报名成功截图须备注好项目名称;③各二级学院须将所有报名成功截图与《参赛作品汇总表》 放在一个文件夹并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④大赛组 委会将以“第一作者”(即项目负责人)所属的学院统计各二级学院项目报名情况。
3.二级学院初赛评审
(1)主赛道。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按照学院报名项目数额的 5%的比例(报名项目数额 20 个推荐 1 个,40 个推荐 2 个,以此类推),推荐项目进入校复赛,每个学院最多不超过 10 个 项目。推荐项目的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 2)、商业计划书(PDF 版)及《入围校复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主赛道)》(附件 4)于 5 月 15 日前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按照学院报名项目数额的 20%的比例(报名项目数额 5 个推荐 1 个,10 个推荐 2 个,以此类推),推荐项目进入校复赛,每个学院最多不超过5个项目。推荐项目的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及《入围校复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赛道)》(附件 5)于 5 月 15 日前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
(3)国际赛道。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国际赛道参赛作品的汇总、审核、优化等工作,并于 5 月 15 日前将参赛作品申报表(附 件 2)、商业计划书(PDF 版)与《国际赛道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 6)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
(二)校复赛(5 月 16 日—5 月 20 日)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晋级校复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网上评审,并于 5 月 20 日前挑选出优秀参赛作品参加校决赛。
(三)赛事培训、重点项目培育(4月15日—5月24日)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邀请往届国赛专家、省赛专家、知名校友和社会创新创业精英对参赛项目开展培训活动和提供包括商业计划书优化、项目指导辅导、PPT 制作在内的其他赛事服务,特别是晋级校决赛的项目团队。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全程跟踪重点项目培育工作的推进情况,培育工作要有具体进度和目标,对重点培育项目给予场地、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支持。
各二级学院要在 5 月 24 日前将晋级校决赛项目团队的商业计划书(PDF 版)、路演 PPT(PDF 版)和其他辅助材料汇总好,统一发送到工作邮箱 dgutcy@163.com。
(四)校决赛(5 月 25 日—5 月 26 日)
晋级校决赛的参赛作品将在 5 月 25 日、26 日进行作品展示和项目路演。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并于 5 月 31 日前公布入围省复赛候选项目名单。
(五)遴选项目团队(6 月 1 日—6 月 9 日)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往届国赛专家、省赛专家、知名校友和社会创新创业精英对入围省复赛的项目开展专项培训,并提供包括商业计划书优化、项目指导辅导、PPT 美化、视频制作在内的其他赛事服务,于 6 月 9 日前遴选出若干支项目团队参加省复赛,遴选 1 支项目团队直通省决赛。
(六)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6 月—7 月)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本院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结合 “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三下乡”社会实 践活动及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校友、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理论普及宣讲小分队”“国情社情观察小分队”“精准扶贫小分队”“教育关爱小分队”“科技助农小分队”“美丽中国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 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七)组织团队参加省赛(7 月下旬)
省赛推荐参赛具体名额根据校赛项目数额定。
1.主赛道:参加校赛项目数≤10 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1 个; 参加校赛项目数≤50(须>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2 个;参加校赛项目数≤100(须>5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3 个;参加校赛项目数每增加 100 个增加 1 个推荐名额。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校赛项目数≤20 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1 个;参加校赛项目数≤40(须>2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2 个;参加校赛项目数≤60(须>4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 3 个;参加校赛项目数每增加 100 个增加 1 个推荐名额。
3.国际赛道:省赛不单独设立国际赛道,国际赛道由国赛组委会或国赛合作伙伴进行初赛、复赛和现场总决赛。具体要求与国赛通知保持一致。
4.直通省决赛名额:上届大赛国赛主赛道成绩优异和获省赛组织奖高校可获得相应直通省决赛名额,具体直通名额为:国赛金奖数*2+国赛银奖数*1+省赛组织奖获奖高校*1,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 2 个(共 18 个名额,直通名额项目不参加省 复赛网评)。
5.评审方式:省复赛将通过网上评审或直通的方式进行,省决赛将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
(八)根据省赛结果确定学校大赛获奖作品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九)赛事推进
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表详见(附件 7)。
(十)评审要求
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8)。
十一、奖项设置
(一)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成绩,提出奖励名单。
(二)奖励方式。
1.主赛道。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另设优秀组织奖 3 个,为在大赛中团体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学院颁发“互联网+”奖杯;结合省赛、国赛的参赛成绩设优秀指导老师若干项。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织奖 3 个;结合省赛、国赛的参赛成绩设优秀指导老师若干项;设“优秀特色小分队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3.国际赛道。设一、二、三等奖或项目创新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个,鼓励对参赛项目组织或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或个人。
4.学生学分奖励。凡是报名参加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级学院初赛的学生可获得0.2个知行学分,晋级校赛可获得 0.2 个知行学分,晋级省赛可获得 0.2 个 知行学分,晋级国赛可获得 0.2 个知行学分。
(三)优秀组织奖评审方法。①按照“学院参赛人数占本院 在校生总人数的百分比”、“学院学生获奖人数”评选优秀组织奖。②计分公式:团体总得分=学院参赛人数占本院在校生总人数的百分比*100*40%+学院学生获奖人数*60%;③如遇得分相同,则以获一等奖作品的人数多少决定名次,以此类推。
(四)表彰方式。学校将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学生获奖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附件 9)对大赛全部奖项进行发文表彰。
十二、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综合影响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 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好院赛组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做好校赛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邀请知名校友、社会创新创业精英开展专题培训、项目指导和培育等工作。要做好工作经费保障,把相关经费列入预算,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措施办法,对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认定,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认定,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
十三、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微信群: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加入校赛学生工作微信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工作联系人:
杨 帆,电话:22861039;
陈海丹,电话:13688991633、759171;
罗永康,电话:13433612179、685997;
杨容澜,电话:15219876781。
3.组委会办公室:松山湖校区学生中心 A314。
4.工作邮箱:dgutcy@163.com。
5.省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
6.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7.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
附件:
1.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参赛作品申报表
3.参赛作品汇总表
4.入围校复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主赛道)
5.入围校复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6.国际赛道参赛作品汇总表
7.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表
8.第二届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9.东莞理工学院“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学生获奖奖励办法(试行)
东莞理工学院
2019 年 4 月 11 日
东莞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